食耳国:第三十七章 靺鞨人霍霍三刀(1)
无论远古还是现代,部落或都市,文明与野蛮始终共存。
有菩萨心肠的野人,就有敲骨吸髓的贵族。
当靺鞨族人布库里阿布顺(霍霍三刀)自辽东黑水穿山越岭、历经千辛万苦来到长安,并最终离开,就会终究明白:文明与进化无关。
或者说,所谓的文明社会,不过是野蛮隐藏得更深。
他第一次离开族群远行的时候,正好二十岁,出于一无所知,对外面的世界始终保持着警惕和沉默。但他与周遭是如此格格不入,难免引来不少异样眼光。
他像只乌鸦一样终日穿着一身黑,腰间扎着白布条,因而看起来像是个吊孝的。
他身材健硕挺拔,却散发出远古和臭烘烘的气息——这都是长途跋涉的结果。
他用了足足半月的时间穿过广袤幽深、野兽四伏的原始丛林,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横跨徒太山脉和天门峻岭,然后沿着人烟稀少、时有时无的马路踽踽独行。
人们发现他的时候,他手里正提着一把单刀。
与此同时,散发披肩,目光森寒。
这使他看起来又像是个凶险的在逃犯。大家不知道这家伙来自何方,意欲何为,却人人能感受到一种扑面而来的野性与杀气,不好惹。
所以没有人敢靠近他,更没人与之攀谈。
他也不怎么在乎,带着一身汗臭默默行走。
那时他并不知道自己要走向哪里,也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长安,但总觉得这样一直走下去,终会走到一个值得到达的地方。
他不在乎路程的遥远,也不在乎风餐露宿的艰辛困苦。
孤独是他的天赋,而野性是他的护身符。
当黑夜降临,行至荒郊野外,他唯一需要的就是找一棵树,爬上去,然后在支支丫丫间静静栖息。
在栖息的时候,霍霍三刀像一只大鸟。
他一动不动地蹲在某根树杈上,整个身体蜷缩成一团,只剩下一双眼睛在枝叶间、在暗夜里闪烁游移。
如果不细辨认,还以为上面藏着只猫头鹰或者鲸头鹳。
没有人见到他睡着时的样子,也无从知道他睡着时会不会从树上掉下来。
这是一种怪异的休憩方式,而这个习惯,他已经持续了十几年。
或者说,还在族群的时候,霍霍三刀就习惯于一个人在树上过夜。
族里人见怪不怪,因为相对外面的世界,在族群里他同样是异类。
他从七岁起就开始单过,像患有自闭症,从来不屑与族人为伍,更不知什么是丛林间的友谊和爱情。
没人能把他从树上叫下来。
他还有一个外号,叫不怕冷的树崽,无论寒冬酷暑,身上永远只穿最简单的单衣。而对于族人的关怀,始终置若罔闻。
自闭者的内心世界是个谜,也许荒芜,也许丰盛。我们唯一知道的是,在出走之前,霍霍三刀就这样一直以一种决绝自我的状态,生活在辽东黑水一带的莽莽丛林,是个土生土长的靺鞨族人。
如果你想吃猪,就去粟末靺鞨。
如果你想吃狼,就去黑水靺鞨。
在大唐朝,靺鞨是野蛮的代名词。
尽管官方将辽东大地统称为渤海国,并美其名曰“海东盛国”,但其实每一位大唐子民都心知肚明地知道,这纯属夸大其词,因为那地方虽说广袤无边,却既没有海,也没有国,除了一座黑土堆就的上京城,四下就只剩下郁郁莽莽的原始丛林和穿着野猪皮出没的靺鞨族人。
因为地域位置和生活习性的差异,这些靺鞨族又划分为粟末、白山、伯咄、安车骨、拂涅、号室和黑水等七大部落。
而其中又属粟末和黑水分布最为广泛。
靺鞨族人狩猎为生,挖洞而居。
渴了时像蜥蜴一样匍匐在岸边,把头探进河沟,去喝床底阴凉的泉水。
当打猎打到饥肠辘辘,就围坐在一起,用小刀和后槽牙就地撕食刚刚捕获的野猪。
他们不爱说话,所以进食时四下静谧无声,只听到各自扭动的腮帮咔咔作响,与此同时,血水混着猪毛在嘴角流淌。
毫无疑问,这是一种野蛮式生存。
如果非要谈到文明,那就是他们有自己的语言,很多时候,也会像城里的底层百姓一样,喝土酿米酒、吃煮熟的粟谷、像敬畏神圣一样敬畏世间法条……而这些,动物和傲慢的贵族不具备。
如果说渤海国是蛮夷之地,那黑水靺鞨族就是蛮夷中的蛮夷。
在其他部落大多穿上布衣的时候,黑水靺鞨族里依旧有人穿着树叶和野猪皮,在冰天雪地里赤足打猎。
他们甚至生吃狼肉——这在七个靺鞨部落中是唯一一家。
而之所以吃狼,是因为黑水的狼实在是太多,杀死一批又一批后,埋不过来,就只有吃掉。
黑水狼生性残忍,长着白色眼珠和灰色瞳孔,形体不大,体毛却又粗又硬,摸起来像豪猪一样扎手。它们喜欢在傍晚时分出来觅食,三五成群,四下游荡,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遇上。
而遇上了总归是一种麻烦,所以黑水靺鞨人都随身带有杀狼刀。
出洞晒太阳的时候,也总是把三个月大的婴儿放在带绳子的篮筐里。
绳子另一头连着大树树梢,万一狼来了就拉动绳索,把婴儿吊在半空,等危险过去再放下来。
千万记得放下来,否则准被老鹰叼走。
但总有些母亲粗心大意,要么忘了吊,要么忘了放,所以婴儿被狼或鹰掠走的事情时有发生。
有些婴儿很可爱,处于哺乳期的母狼舍不得吃,就放在自己的老窝里养着,结果培育出不少狼孩。
霍霍三刀七岁前,都生活在洞里。
洞居是靺鞨人最典型的族群特征,这种就地扎根的居住方式追求与大地共融。
具体做法就是自地面向下掘深五尺,四周夯硬为屋,地面以上用木枝混搭做顶,然后用土覆盖,最终形成一个入口在地表、活动空间在地下的丘状土洞。
外表看起来活像一座坟墓。
霍霍三刀在洞屋里出生,在洞屋里成长,自婴儿时期就和大人一样吃拉嗓子的粟谷和野猪肉,用粗粮和兽纤维为未来的野蛮体魄和顽强意志打下坚实基础。
黑水狼群来到洞屋的那天,只有霍霍三刀一个人在家。
那时他还不足七岁,所以有些细皮嫩肉。
这对于饥肠辘辘的野狼来说无疑是不错的美味。
那个时候,天刚擦黑,霍霍三刀的父亲打猎还未归来,而母亲恰好去了两里地开外的别人家串门借盐。
问题就出在这里。
如果家里有大人在,狼就不敢来;如果洞不是孤零零,与别人家的洞分的老远,狼也不会轻举妄动。
现在两样都占,这些狡黠的家伙难免就呲起了森森利牙。
所以发生后面的惨剧,追根溯源,都怪当初霍霍三刀父亲洞挖的不是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