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
科幻科技

一人:你们练炁我练枪

设置

字体样式
字体大小

一人:你们练炁我练枪:第131章 结束

一个月后。 东北的深秋,已经带着凛冽的寒意。 山林的叶子落了大半,剩下的那些在枝头瑟瑟发抖,随时准备随风飘零。 清晨的霜冻越来越重,踩上去嘎吱作响,呼出的气在眼前凝成白雾。 王默站在一处山岗上,望着远处那片已经被冰雪覆盖的战场。 一个月前,那里还是透天窟窿。 一个月前,那里还有五六十个个比壑山的精锐,还有隐藏在暗处的无数喽啰。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。 只有一座京观,孤零零地立在那里,在风雪中沉默。 那座京观不大,和之前在山西筑的那两座比起来,小得多。 但它很精致,一颗颗脑袋码得整整齐齐,最上面那颗,是若狭庄兵卫的。 那个文静的家伙,此刻正张着嘴,瞪着眼,望着灰蒙蒙的天空,像是在问:为什么是我? —— 一个月前的那场围剿,彻底把所有停留在华夏地界的比壑山忍众全部歼灭了。 一个不剩。 这个结果,连唐炳文都没想到。 他知道王默强,知道有王默在,这一战胜算很大。但他没想到,胜算能大成这样。 原本的计划是,王默正面硬刚,唐门和吕家的人在外围堵截,防止有漏网之鱼逃窜。 按照正常逻辑,就算王默再强,一个人面对五六十个比壑山精锐,也不可能全歼。 总会有那么一两个,趁着混乱逃出来,躲进那些错综复杂的洞穴里。 唐门的人就在外面等着他们。 可结果呢? 一个都没出来。 一个都没有。 那些比壑山的人,全死在了那片平地上。 等唐炳文带着人进去的时候,只看见满地尸体,只看见那股还没完全消散的红色雾气,只看见王默正蹲在地上,一颗一颗地码着脑袋。 若狭庄兵卫的脑袋在最上面。 二力居士那具傀儡,被拆成了几块,扔在一旁。 五六十个比壑山精锐,一个不剩。 还有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喽啰——唐门的人后来搜遍了整个透天窟窿,找到了十几具尸体。 有的死在洞穴深处,有的死在岩石后面,有的死在逃跑的路上。 每一个都是一刀毙命,每一个都死得干脆利落。 没有人知道王默是怎么找到他们的。 但所有人都知道,那些小喽啰,一个都没跑掉。 —— 唐炳文当时站在那里,看着那座刚筑到一半的京观,沉默了许久。 他身后,吕慈也沉默着。 两人就那么站着,看着王默一颗一颗地码脑袋,动作很慢,很稳,像是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。 那些脑袋上的表情,有惊恐,有狰狞,有绝望,有不甘。 但王默看都不看,只是机械地重复着“拿起来,放上去,压一压”的动作。 京观越码越高。 最后,他把若狭庄兵卫的脑袋放在最上面,拍了拍手上的灰,站起身,打量了一下自己的作品,满意地点了点头。 “还行。” 他说。 然后他转过身,看向唐炳文和吕慈。 “完事了?” 唐炳文点了点头。 “完事了。” 王默嗯了一声,没再多说什么。 唐炳文看着他,忽然开口: “王先生,你这京观……做得挺熟练的。” 王默看了他一眼,嘴角微微上扬。 “做多了,就熟了。” 唐炳文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 “是啊。” 他说。 “做多了就熟了。” 两人都没再说话。 吕慈站在一旁,看着那座京观,看着那些比壑山的人脑袋,看着那个站在京观旁边、身上连一滴血都没沾上的白色身影——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。 痛快。 当然痛快。大哥的仇,终于报了。比壑山这帮畜生,终于全死了。他应该高兴,应该痛快。 可除了痛快,还有一种别的情绪。 敬畏。 不是恐惧,是敬畏。 这个人,太强了。 强到让他觉得,自己这辈子可能都追不上。 但同时,他心里还涌起另一个念头—— 为什么这个人,不姓吕? 如果吕家有这么一个狠人…… 他摇了摇头,把这个念头甩开。 —— 事后,众人分道扬镳。 唐门的人回了四川,吕慈带着人回了吕家,廖胡子和关石花回了他们那间小院。 王默没有跟他们任何人走。 他只是站在那座京观旁边,看着他们离开。 唐炳文走的时候,回头看了他一眼。 那个白色的身影,站在寒风里,一动不动。 他看了几秒,然后转身,继续走。 他有一种感觉—— 以后,还会见面的。 —— 王默又开始了他的杀戮。 一个月来,他走遍了东北的山林、平原、村镇。 哪里有鬼子,他就去哪里。哪里有该杀的人,他就去哪里。 伴随着自身实力的越来越强,他的杀人方式也在慢慢变化。 遇到小股鬼子的时候,他越来越喜欢用刀。 蛭丸在手,一刀一个。那种刀锋切开血肉的感觉,那种人头飞起的瞬间,让他觉得—— 爽。 不是残忍,不是变态,就是单纯的爽。 看着那些畜生脸上从狰狞变成惊恐,从惊恐变成绝望,再从绝望变成一片空白——那种变化,比任何东西都让他觉得痛快。 当然,遇到大队鬼子的时候,他还是会用机枪。 没办法,现在的主流武器还是栓动步枪,打一枪拉一下栓,太慢了。 像加兰德那种半自动步枪,在战场上还是比较稀少的。 他空间里倒是有几支缴获的,但子弹不多,舍不得用。 机枪就不一样了。 九二式,歪把子,捷克式——他空间里堆了一大堆。子弹更是海量,足够他突突几万个鬼子。 而且有【精准(红)】加持,机枪同样可以做到枪枪致命。 哒哒哒,一梭子下去,一排鬼子倒下。 每一个都是脑袋开花。 每一个都是当场毙命。 这种效率,用刀比不了。 所以他的打法很简单:大队鬼子,机枪扫;小股鬼子,刀砍;落单的,顺手就杀了,用什么武器看心情。 —— 一个月下来,他杀了多少人? 他没细算。 但大概的数字,他心里有数。 从穿越到现在,死在他手里的鬼子,差不多有七八万了。 七八万。 这个数字,说出来能把人吓死。 要知道,一场大型战役,双方加起来也就死个几万人。 他一个人,就杀了七八万。 如果加上那些土匪、恶霸、汉奸、还有那些帮鬼子做事的杂碎—— 现在他手里的人命,应该超过十万了。 十万人斩。 这个称号,在古代,只有那些杀神级别的将领才能拥有。 白起坑杀四十万,那是作为统帅,是下令,不是亲手杀。 而他,是亲手杀的。 一个一个,亲手杀的。 每一颗脑袋,都是他砍下来的。 每一具尸体,都是他打倒的。 这份杀业,古今罕见。 可他不在乎。 那些人,该杀。 那些鬼子,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,就该死。 那些汉奸,背叛自己同胞的那一刻,就该死。 那些土匪恶霸,欺压百姓、无恶不作的那一刻,就该死。 他杀他们,不是因为他喜欢杀人,是因为他们该死。 该死的人死了,他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。 —— 这一天傍晚,王默又杀完一队鬼子。 那是十几个出来扫荡的小队,被他堵在一个山坳里,全砍了。 他蹲在地上,把那十几颗脑袋码成一堆。 不是京观,就是随便堆一下。 然后他站起身,甩了甩刀上的血,看着那堆脑袋,沉默了片刻。 远处,夕阳正在落山。 天边的云被染成橙红色,像是烧起来一样。 他站在那里,看着那轮落日,忽然想起一件事。 离抗战胜利,还有好几年。 还有好几年的鬼子要杀。 还有好几年的路要走。 但是他知道,这条路终会走通的。 他收回目光,把蛭丸扛在肩上,转身,迈步,向着下一个目标的方向走去。 身后,那堆脑袋在夕阳的余晖里,泛着暗红色的光。 风一吹,血腥味飘散开来。 但王默已经走远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