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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怪谈:相亲群只有我一个活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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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怪谈:相亲群只有我一个活人:第70章 峥嵘岁月

“呜——呜——” 口哨声回荡在空旷的酒吧大堂里,听起来像是女人的哭泣。 八妹坐在吧台上,双腿停止了晃动。 她的眼神逐渐迷离,但那熟悉的口哨旋律,却是让人听的心疼。 …… 我的记忆,是从我还看不懂这个世界的时候开始的。 那时候,四岁。 在这个年纪,世界是彩色的,但我家里的颜色,似乎总是灰蒙蒙的。 唯一鲜亮的色彩,是父亲。 他是个大忙人,总是早出晚归。 但我最喜欢的,不是他抓坏人的威风模样,而是他在厨房忙碌时,嘴里吹出的口哨声。 我不明白,人的嘴巴怎么能发出这么好听的声音。 那时候我觉得,爸爸简直是这个世界上,最棒的人。 “几度风雨几度春秋,风霜雪雨博激流……” 偶尔心情好了,他会哼唱几句。 歌声浑厚,每一个字都让我感到无比的安心。 在我的小世界里,父亲代表着安全,代表着溺爱。 而母亲,代表着混乱。 妈妈很好看,但却像个疯子。 她每天都在我耳边唠叨,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词汇。 那些话语像苍蝇一样嗡嗡乱飞,让我心烦意乱。 即便如此,我也能感觉到,家里住着的这两个大人,他们之间并不熟。 或者说,关系很糟糕。 我不懂什么是夫妻关系,我只知道,空气里总是紧绷着的,像是一根快要拉断的皮筋。 终于有一天,皮筋断了。 那天晚上的争吵声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大。 歇斯底里的吼叫和冰冷的质问。 到最后,我听到了一个陌生的词汇:离婚。 我不理解这两个字背后的意义,但我本能地感到恐惧。 我知道,这间屋子不再完整了,必须要有一个人离开了。 我躲在门缝后面,惊恐地看着他们。 我过惯了父亲的溺爱,也适应了母亲的唠叨,无论谁走,我的世界都会坍塌一半。 我不想让他们分开。 我想冲出去抱住他们的大腿哭喊,想用眼泪留住这个摇摇欲坠的家。 可我没有动。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母亲提着箱子,走出了大门。 大门关上的那一刻,家里的颜色彻底变成了灰色。 母亲走了。 那个总是唠叨的疯女人消失了。 随之消失的,还有父亲厨房里的口哨声,以及那首《少年壮志不言愁》。 父亲开始迷恋上一种透明的液体。 装在绿色的玻璃瓶里,贴着红色的标签。 我问过他,这是什么。 他红着眼睛告诉我,这是饮料,大人的饮料。 趁他睡着的时候,我偷偷尝了一口。 很难喝。 又苦又辣,呛得我直流眼泪。 我不明白,这么难喝的东西,为什么父亲每天都要喝? 后来我长大了,懂事了,才慢慢明白。 自从母亲离开后,父亲就一直承受着这种味道,不光是嘴里。 母亲的离开带走了一切,包括父亲对我的爱。 我成了一个多余的人。 父亲不再管我,不再陪我玩,甚至不再正眼看我。 他大部分时间都是醉醺醺的,躺在沙发上,对着空气咒骂,或者对着一张旧照片发呆。 有一次,他喝得烂醉如泥,指着我的鼻子说胡话。 他说,我不是他亲生的。 他说,我是个野种。 当时只有十几岁的我,并不完全理解这句话背后的羞辱和绝望。 但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一种情绪:厌恶。 父亲不喜欢我了。 甚至,他开始恨我。 因为我长得像母亲。 只要看到我,他就会想起那个背叛家庭的女人,想起所有的耻辱。 日子就这样在酒精味和冷漠中一天天过去。 我长大了。 在这个破碎的家庭里,我学会了察言观色,也学会了扭曲的生存法则。 既然父亲还爱着母亲。 那么,如果我变得像她一样,父亲是不是就会多看我一眼? 于是,我开始努力模仿记忆中母亲的样子。 我学抽烟,学着满嘴脏话。 我学着像大人一样喝酒,甚至去纹身。 我最喜欢的纹身,是腰间那朵蝴蝶。 因为我记得,妈妈身上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。 当钢针刺入皮肤的时候,很疼,但我却觉得痛快。 我想,这下我像她了。 我满怀期待地穿着露腰的衣服在父亲面前晃荡,展示着我的叛逆,展示着我和她的相似。 可父亲依旧对我爱答不理。 他看着我的目光,除了冷漠,更多了几分失望。 十六岁那年,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。 替代品永远是替代品。 父亲喜欢的,是母亲,是一个叫沈溪月的女人。 其他人,谁也代替不了。 看着这个每天醉生梦死、胡子拉碴的老头,我心很疼。 我恨他的冷漠,却又心疼他的颓废。 我一边在心里骂他是个废物,一边又忍不住用零花钱给他买酒。 明知道喝了酒会让他更痛苦,会让他死得更快。 但我还是不忍心看他犯酒瘾时手抖的样子。 我好像再听一次,父亲的口哨声…… 成年后,我在社会上混了一段时间,道听途说,再加上拼凑父亲醉酒后的只言片语。 我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。 让父亲变成这副鬼样子的,不仅是母亲,还有一个男人。 段山河。 在道上,这是个响当当的名字,是无数混混仰望的大佬。 但我不管他是什么大佬。 在我眼里,他就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,是个强盗。 年轻气盛的我,曾无数次幻想过,冲到段山河面前,指着他的鼻子质问他。 为什么要抢走我的母亲? 为什么要毁掉我爸爸的人生? 为什么要让我变成一个没爹疼没娘爱的野草? 我甚至想给他一个耳光,狠狠地告诉他:你欠我们的!你欠老李家的! 十八岁生日那天,家里冷冷清清。 父亲依然醉着,躺在沙发上不省人事,连一句生日快乐都没有。 陪在我身边的,只有一个闺蜜。 她叫王丽。 和我一样,也是在道上混的太妹,在这个冰冷的城市里,我们抱团取暖。 我们来到了娱乐街,来到了当时最出名的“夜红酒吧”。 灯红酒绿,震耳欲聋的音乐,扭动的身躯。 到处都弥漫着荷尔蒙和酒精的味道。 我和王丽坐在吧台,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廉价的勾兑酒。 看着舞池里那些疯狂的人群,我有那么一瞬间,忘记了家里的酒鬼老爸,忘记了心里的恨。 只想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里,彻底沉沦。 然而,麻烦总是喜欢找上门。 一群小青年围了过来,目光猥琐地盯着王丽。 王丽穿得比我暴露,性格也更张扬,自然成了他们的目标。 他们动手动脚,嘴里喷着污言秽语,想要把王丽往卡座里拖。 王丽吓坏了,尖叫着求救。 我没有犹豫,拎起酒瓶子就站了起来,挡在了王丽身前。 从小到大,我都习惯了这种角色。 我是老李的女儿,骨子里流着刑警的血,哪怕是个冒牌货,也不能怂。 我其实不知道,自己长得有多好看。 平时总是化着浓妆,把自己伪装成不好惹的样子。 再加上灯光昏暗,那些人一开始没注意我。 可当我站起来,酒瓶子砸碎在桌上。 他们才看清了我的脸。 那一刻,我从他们眼里看到了惊艳,继而转变成了更疯狂的贪婪。 目标转移了。 他们不再纠缠王丽,而是像一群饿狼一样围住了我。 厮打开始了。 我打架很凶,不要命的那种。 毕竟我是李星彩,我是从小看着父亲打沙袋长大的。 我干翻了两个小流氓,酒瓶子给其中一个开了瓢。 但这并没有吓退他们,反而激起了这群混蛋的凶性。 更多的人围了上来。 双拳难敌四手。 我的头发被揪住,肚子上挨了好几脚,剧痛让我几乎直不起腰。 我被按在了地板上。 混乱中,我拼尽全力,喊了一声: “快跑!” 这是我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。 然而,根本不需要我提醒。 当我喊出这两个字的时候,眼角的余光看到,王丽早就已经冲向了后门。 她的背影很快,很决绝。 一次都没有回头。 看着那扇晃动的后门,我心里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涩和怨恨。 这就是所谓的姐妹义气吗? 大难临头各自飞。 但也只是一瞬间,这种怨恨就消散了,变成了释然。 跑了也好。 至少跑掉了一个。 毕竟,她是我这操蛋的人生里,唯一的朋友。 她没事就好! 真的。 她没事就好! 只是可惜了,我的十八岁生日,还没来得及吃蛋糕呢。 视线变得模糊,拳脚像雨点一样落下。 黑暗,吞噬了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