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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:主角身边被剧情杀的炮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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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:主角身边被剧情杀的炮灰:第272章 重生年代60

祖伟和他妈走了,腿脚不好,但马不停蹄走了。 即便林鹿说彩礼只要三十块,也走了。 如果说祖伟对林鹿说不能生育存疑,那么这个彩礼钱一出来。 祖伟就相信了,即便三十块不少,但娶一个不能生育的女孩回家,三块都嫌多。 孙秀芹:?! 干嘛呢,干嘛呢? 这就是走了? 孙秀芹问林鹿怎么回事,你俩在旁边嘀咕了什么,把人说走了。 林鹿只是说道:“其实他们很吝啬的,三十块彩礼钱都不愿意出。” 孙秀芹一听,啊呸了一声,三十块彩礼钱,想娶她养大的闺女,白日做梦呢。 本以为是县城的人家,能大方点,结果…… 一个瘸子,还舍不得给彩礼钱。 孙秀芹一阵好骂。 林鹿看向村口的方向,什么人都想挤进她的人生剧本里。 本来她是个主演,好好的,有观众欣赏她的表演,欣赏她的幸福快乐的人生就行。 结果还想插上来,还要抢她主角的身份,并且还要在她之上,抢她的人生戏份,挤压她的人生。 在她的人生里表演拙劣的戏码。 光是看着这种戏码,对人就是巨大的折磨。 所以请你滚远点吧。 即便我腿脚不方便,但也比你乡下姑娘高贵! 只能往下一级寻找优越感了。 这种想法从一开始就见面,就隐隐表露出来了。 给个台阶,他顺势就踩上去了。 大闺女婚姻老大难,给的彩礼钱少了,孙秀芹不乐意。 之前就能跟荣元良要三百块,现在小翠成了赤脚大夫,那不得要更多的彩礼。 她就把目光放到二儿子身上,先相看着。 林安:…… 一听到老妈说他是医生,给人治病救人,林安就忍不住脸红,臊得慌。 目前为止,没治好一个病人! 全跟在姐姐身边打下手。 在孙秀芹嘴里,林安已经是悬壶济世的大夫。 能力急速膨胀。 好几年之后,林鹿都快二十一二岁了,孙秀芹还是没能把她给嫁出去。 她看到林鹿就烦,三百块的彩礼钱,一般人家根本就拿不出来。 但孙秀芹又不想降价,眼看就要砸手里了。 让孙秀芹欣慰的是,林安结婚了,是隔壁公社的姑娘。 隔年就生了个大孙子。 于是孙秀芹就老爱抱着大胖孙子,对还不知事的孙子说道:“乖宝哦,你大姑看样子是结不了婚了,以后你可得好好孝顺你大姑哦。” 林鹿瞥了眼孙秀芹,轻轻一笑,计划了一番,又观察了一番社会风气。 转头收拾行囊,走咯…… 荣家的麻烦已经解决了,新的人生已经出现,怎么能够停滞不前。 在荣家老太太死了没两年,荣老头身体也渐渐不好,精神头不好,也死了。 少年夫妻老来伴。 老婆子死了,连说话的人都没有,儿女也不在乎,漫无边际的寂寞折磨着精神。 老年人也需要精神陪伴。 两个长寿的人,这辈子都不长寿了。 林鹿要走,理由嘛,还是那一套应付林建国。 做探路石,去省城,去大城市看看,等她站稳了脚跟巴拉巴拉…… 孙秀芹一听,顿时说道:“你也要跑啊,林小红死丫头片子考上大学,跑远了,也没听说找对象。” “有钱对象毛都没见到。” “过年待两天就跑,咋的,嫌弃家里啊?!” “要走可以,把你弟也带上。” 林鹿微微挑眉,这是把林安捆她身上啊! 林鹿没理睬孙秀芹,只是对林建国说道:“林安跟在我身边这几年,学得差不多,也能给人看病治病。” “留在你们身边尽孝。” “外面情况不好,我还得立马回来。” “到时候到县里开诊所卖药,足够养家糊口。” 还想再绑在她身上,就别想了。 林建国同意了,林鹿找村支书开了介绍信,拿了身份证明,走了出去。 孙秀芹抱着孙子,看着林鹿就提着一个小包走出了家门,心里莫名涌上恐慌。 一种难以言说的恐惧,她嫌弃这个大女儿。 可这会,这个女儿走了。 她抱着孙子,看着儿子,再看着儿媳,有种鬣狗站在旷野上。 寂寥而恐惧。 她怎么走了,怎么走了…… 以后不催你结婚就是了嘛! 孙秀芹连忙问道:“你啥时候回来啊,你一个女孩出门多危险啊!” “到处都是人贩子,把你拐走了,你还回得来吗你?” “你在家里不结婚,不生孩子,被拐了,给四五十岁光棍生孩子,饭都不给你吃饱。” 孙秀芹语气里带着恐吓,试图让林鹿害怕,让她改变主意。 林鹿点头,“嗯,妈,你说得对,我确实该注意危险,所以路上我绝不跟任何人搭话。” 孙秀芹:…… 她忍不住说道:“就非走不可嘛,哪有女孩子往外跑的。” 林鹿看了一眼孙秀芹怀里的孩子。 这不是不想给侄儿当冤大头嘛! 林鹿让孙秀芹保重身体,至于归期,未定!! 孙秀芹有些发愣地看着女儿的背影,越来越远,直到看不见…… “哎呀妈,小宝尿了,你没注意到吗?”儿媳惊呼了一声,连忙过来,带了点嗔怪道。 孙秀芹回过神来,看着儿媳妇略带抱怨的神色,林安正在炮制膏药,根本没注意到这边的情况。 孙秀芹有些恍惚,有些人站在那边,存在着,就是一种威慑和奇迹。 如果此刻,林小翠站在旁边,林安得跟在小翠身边学习。 作为林安的妻子,她是不敢对小翠不敬。 连她生孩子都是小翠接生。 那么作为小翠的母亲,不看僧面看佛面。 孙秀芹隐约感觉到,儿媳妇开始在跟她争夺什么了。 年老的母鬣狗首领身边,没有女儿,没有追随者,她将被驱逐出族群。 为了不被驱逐,那么需要付出更多。 孙秀芹看看儿子,又看看儿媳。 突然产生了一种,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感觉。 哪怕是她的儿子。 林鹿来到了省城,大城市里的风貌跟农村很不一样,衣服的样式和颜色也潮流鲜艳了不少。 林鹿拿着介绍信去住宾馆,理由嘛,就是来大城市医院进修。